金管會開罰華南永昌證144萬 前總經理停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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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30日電)華南永昌證因金融商品部未能即時採適當風險管理,未規範損失超限及重大風險呈報程序等缺失,導致虧損新台幣47億元,金管會將因此開罰144萬元,並下令前總經理陳錦峰停職1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表示,華南永昌證暫時不得新增發行認購(售)權證,且相關財務業務也將受限制,包括最近3個月內不得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或營業項目、不得申請增設分支機構、不得申請轉投資相關事業、不得申請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公司債、不得擔任ETF流動量提供者、不得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TN)等。

華南永昌證先前因股市大跌,權證交易避險操作不及,導致鉅額虧損,3月稅後大虧新台幣47.59億元,連累母公司華南金3月稅後虧損35.99億元。財政部日前找公股券商進行通案性檢討,華南永昌證前總經理陳錦峰也已遭撤換。(編輯:楊凱翔)109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