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銀居家辦公遭詐騙 金管會:須負責客戶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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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7日電)媒體報導,某國銀海外分行居家辦公人員,遭以電子郵件指示轉帳匯款方式,遭詐騙約30萬美元。金管會今天表示,此案是銀行未確實查核到電子郵件地址字母不同,客戶損失須全權負責。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此案是發生在某家國銀的海外分行,詐騙者先寄送詐騙電子郵件給分行的某位承辦人員,這名承辦人員以為是長期往來客戶,且因正在居家辦公,因此轉到在分行上班的人員去轉帳,但這名分行行員收信後卻沒有確實確認資料,就依照詐騙信件指示匯款。

莊琇媛表示,後來隔幾天行員發現這名客戶又以同樣手法再要求轉帳匯款,認為這與客戶過去的交易習慣不同,經向客戶確認了解,才發現要求匯款的電子郵件地址中,有一個字母不一樣,才發現是詐騙案。

莊琇媛表示,遭詐騙的國銀損失約數十萬美元,已立刻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但因為是海外分行,要看當地的執法機關是否像國內有「警示帳戶機制」,因此,不確定能否立刻凍結詐騙帳戶。

她也強調,「因是銀行未查核確實所造成的疏失,因此客戶損失銀行必須全權負責。」

媒體詢問,此案是否與中油、台塑日前發生的資安事件有關,莊琇媛則表示,此案為詐騙案件,不屬於中油及台塑被駭客入侵的類型。

至於是哪一家國銀的海外分行,銀行局僅表示,目前正在調查中,不便對外透露。

銀行局說,已轉知各銀行於疫情期間居家辦公,應確實落實執行相關資安及內控要求,包括應確實落實社交工程演練及資通安全教育訓練,以利強化使用者資安認知及警覺,避免居家辦公人員成為犯罪組織社交工程攻擊目標。

再者,為加強管控疫情期間的匯款交易,金管會要求,銀行對交易指示的簽名及電子郵件位址,須仔細核對,以免部分員工居家辦公、執行交易人力減少,未能及時察覺偽冒匯款交易指示;另外,金融機構對於非面對面的一定金額以上交易,或有短期密集等不尋常交易特徵,應有人員向客戶確認交易程序。(編輯:張均懋)109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