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8日電)為推動新創事業蓬勃發展,國發會今天端出精進新創事業投資環境2.0草案,共有4大策略,其中一大亮點是將研議創設新板,鼓勵新型態、具發展性業者掛牌,整體方案近期便會陳報行政院。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今天主持跨部會「精進新創投資環境2.0方案」研商會議,邀請經濟部、科技部、金管會、財政部等部會參與討論,並提出2.0版4項推動策略,包括強化新創股權投資、推動併購及上市櫃多元出場、善用Startup Island TAIWAN國家新創品牌促進海外商機,以及擴大政府採購。
值得注意的是,國發會在活絡新創多元出場管道策略中,將研議於櫃買中心或證交所設立創新性新板,鼓勵新型態、具發展性業者掛牌,提高台灣新創國際能見度。
國發會官員說明,雖然現行機制已有創櫃板,無年限、獲利能力等規定,條件相相當寬鬆,但因有投資限額,且無次級市場交易,導致創櫃板並不活絡,2014年成立至今,累計167家登錄,現有90家。
官員指出,目前規劃3點作法,一是放寬創櫃板條件,讓它更為活絡,二是除了現行的上市、上櫃,希望研議創新性新板,獲利性非必要條件、可以有次級市場交易,申請條件比創櫃板嚴一點、但比上市櫃條件鬆一點,鼓勵新型態、具發展性的業者掛牌。
第三是精進科技事業具市場性意見書機制,國發會官員說明,只要主管部會出具市場性意見書,新創業者就算沒有獲利也能申請上市櫃。
國發會官員表示,創設新板的可行性仍須經金管會評估,在這之前,希望至少能精進科技事業具市場性意見書機制,讓更多部會願意出具意見書,讓優質新創業者的路途更寬廣。
此外,國發會也強調鼓勵企業投資新創(CVC),國際上,企業和新創的合作非常普遍,許多大企業透過投資、併購新創事業,引入外部創新,帶動企業及產業的轉型升級。因此,國發會將和經濟部、科技部共同研議,加強企業與新創的投資與合作機制,包括租稅誘因、政府投資、研發合作、策略聯盟等。
國發會自2018年啟動「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行動方案」,與經濟部、科技部等12個機關共同推動,由5大政策方向、40項具體措施,全面優化台灣新創環境,如今端出新創2.0方案,近期將陳報行政院核定後,便會積極推動。(編輯:蘇志宗)109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