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5日電)5G預計今年第3季開台,NCC表示,為鼓勵業者建置5G專網並發展創新應用,行動通訊業者若與其他場域需求者合作,繳交頻率使用費的總減免金額最高可達1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發布新聞稿,為了加速業者發展新型態5G商業服務模式與其他創新垂直應用(如智慧工廠、智慧醫療、智慧農業、智慧城市等),已在「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研議調整收費標準,希望促進跨界合作。
NCC表示,草案規劃行動通信業者得以前一年度與特定場域需求者合作契約金額的30%來計算減免金額,總減免金額以行動通信業者繳交頻率使用費總額的15%為上限,未來並將視相關發展情形逐年調整。
NCC表示,預計在2021年到2022年開放5G專網使用的頻率,仍應繳交頻率使用費,收費計算規劃參考相近頻段行動通信拍賣底價,並以拉近5G專網頻譜與5G商用頻譜的使用成本為原則,計算基準參數主要包括使用頻寬、場域所在區域、使用場域面積、是否具公益性質等,並將在開放5G專網前廣徵各界意見。
NCC補充,為加速5G垂直場域實驗研發及創新應用發展,目前已在2019年1月2日公告修正的「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實驗者可依照需求,申請設置技術實驗研發電信網路。除了進行技術研發等實驗測試達到概念性驗證(Proof of Concept, PoC)需求,也可進一步申請設置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進行商業驗證(Proof ofBusiness, PoB),評估商業可行性。
NCC表示,為鼓勵實驗研發案件申請,技術實驗研發電信網路不收取頻率使用費;商業實驗研發電信網路的商業驗證,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與用戶簽訂服務契約者,可依營利行為或向用戶收取費用,每張設置使用執照頻率使用費上限為每年新台幣6萬2150元。(編輯:張均懋)10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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