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8日電)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TRF)爭議多年,TRF受害聯盟今天向立法院陳情。部分立委為受害投資人感到不平,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質疑,台灣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比對一般消費者的保護還不如。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邱顯智及民進黨立委江永昌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共同召開「釐清TRF爭議暨落實金融正義」公聽會,聽取TRF受害投資人心聲和各界看法。
陳椒華指出,從2013年就發生TRF爭議,至今無法釐清,估計有數千名TRF金融受害者,質疑銀行銷售TRF衍生性金融商品,大賺手續費,卻不確認投資人是否真正瞭解風險,許多投資人損失慘重。
江永昌表示,TRF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高,投資人獲利有限,但是如果損失,嚴重則是傾家蕩產都不足以填補。關於TRF爭議,違失情形非常多,違法銷售、虛假財報、未告知風險、沒有提供中文譯本、使人誤信保證獲利等,結果銀行獲利豐厚,但是銀行有疏失時,對銀行的裁罰卻是不痛不癢,這樣怎麼會是公平?
邱顯智指出,TRF爭議多年未能妥善解決,談什麼金融消費者的保護?TRF衍生性金融商品造成台灣多人受害損失,有的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主管機關應負起金融監理責任,對銀行作相應的規範,正視此事對台灣金融交易秩序的影響。
他質疑,「台灣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比對一般消費者的保護還不如。」
律師蔡碧松指出,TRF衍生性金融商品是國外來的,TRF商品到台灣來,合約用非常艱深的英文文字,讀法律的都未必馬上會懂,更何況是一般的投資人。他懷疑投資人有沒有完全看懂,甚至也懷疑銀行業務本身真的也都看懂合約了嗎?
他說,TRF商品是很精密的設計,銀行要做這生意,應該要了解客戶有沒有這個能力,投資的法律文件也要事先讓投資人了解。而不是往往要投資了,當天才把整疊的文件拿給投資人簽字,結果投資人不了解合約在講什麼東西,問題很多。
蔡碧松指出,這種爭議案子到法院去,投資人往往輸掉,因為法官認為投資人在相關文件上都有自己簽名,表示完全了解、接受了,所以大部分到法院都會輸掉。
他說,金管會過去也有發函處分幾個銀行,但銀行賺得錢多,罰一點起不了作用。
TRF受害聯盟總召賴昇濱呼籲,關於TRF爭議,應該釐清銀行有沒有欺騙客戶。
另外,與會的台北商業大學教授李禮仲也指出,TRF這種商品是高風險,「投資有限,但是損失無限」,TRF也是複雜性的商品,投資人容易誤判風險和承擔。
與會的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TRF這種商品具有高風險的特性,銀行業者也有強化管理措施。金管會仍會持續督導TRF爭議案件的處理,對於投資人尚在爭議中的客訴,會要求銀行積極與客戶溝通,儘早解決爭議。(編輯:蘇志宗)109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