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貨物稅 財政部賦稅署:不宜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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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2日電)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今天召開公聽會探討機車貨物稅率調降減免的可行性,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不宜調降或免徵機車貨物稅。

機車是許多民眾的代步工具,根據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國內自民國105年1月8日至110年1月7日推行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政策,購買新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新機車應徵的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台幣4000元。

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政策,實施5年明年即將到期,包括中華民國機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在內團體向立法院陳情,關切產業發展並盼調降減免機車貨物稅。

邱志偉今天在立法院召開「機車貨物稅調降減免」公聽會,邀請政府相關部會、專家學者、業界代表交換意見。

財政部賦稅署代理署長吳蓮英指出,課徵車輛類貨物稅的政策目的是財政需要、節約能源、防制污染。整體而言,課徵機車貨物稅,與其他國家相較,尚無偏高。

吳蓮英表示,為避免其他應稅貨物以公平為由要求比照,不宜調降或免徵機車貨物稅,以確保各級政府財政健全。

另外,吳蓮英也針對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政策實施5年明年即將到期一事說明,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有助降低民眾購買新環保標準機車的負擔,她指出,經濟部、交通部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都贊同展延實施年限。

吳蓮英表示,經濟部已提出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建議按現行規定展延5年,財政部正辦理複評作業。

經濟部工業局組長林華宇指出,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實施至今,機車保有量維持在1356萬輛至1383萬輛之間,而且汰換的車輛以舊車為主,達到政策推行目的。

不過,也有與會學者批評機車貨物稅「不公不義」。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表示,機車貨物稅對於中低所得者稅負較重,有所「不公」。他也質疑,機車是公共交通建設不夠發達下,個人自力救濟的方式,所以向民眾課徵機車貨物稅「不義」。

中華民國機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指出,機車貨物稅率應針對不同車種做出差異,建議政府將現行機車貨物稅稅率從價徵收17%(單一稅率制)做適當調整,可參考牌照稅稅額表的徵收方式,將機車貨物稅率分不同的稅率徵收。(編輯:蘇志宗)10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