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5日電)海外資金專法上路滿10個月,時間接近首年優惠稅率落日,申請匯回案件明顯增加,累計已達488件,金額攀至新台幣1055億元,財政部表示,樂觀預估可達成首年1300億元目標。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海外資金專法)2019年8月15日上路,為期2年;實施後第1年匯回資金,以稅率8%課徵,第2年提高至10%,資金若做實質投資,稅率可再減半至4%及5%。
財政部賦稅署今天更新最新匯回績效,至今申請案件共488件,包含個人296件及企業192件,申請匯回金額則來到1055億元,包含個人部分376億元、企業679億元;其中已實際匯回、「海外返鄉」的資金達917億元。
觀察資金專法上路的第10個月,也就是5月15日至6月14日這段期間,1個月之內申請匯回案件增加了87件,遠高於前幾個月表現,其中以個人申請案件增加60件最多,企業申請案則增加27件,申請匯回金額則成長了118億元,與前一個月相當。
賦稅署官員分析,申請案件數增加但增加金額持平,可能與近期缺乏企業匯回大案有關,這段時間少見單件10億元以上的大案,企業申請匯回金額與個人案件差不多;不過,觀察申請件數及金額每日都在增加,回流動能穩定。
對是否能達成上路前「首年1300億元申請匯回的目標」,賦稅署官員認為,只剩兩個月首年優惠稅率就要結束,預估台商匯回速度會再加快,樂觀預估可達成。
賦稅署官員表示,當初設定1300億元目標,主要是依照上市櫃公司海外盈餘分配情形來推估,個人部分則沒有資料可掌握;現在看來,企業部分,雖然除上市櫃公司外,也有不少非上市櫃公司來申請,但並非所有資金都選擇走專法回台。
賦稅署官員說,個人部分申請案件數則是比預期更多,雖然國稅局頒布海外資金匯回解釋令,提供另一個資金課稅解套方式,但不少台商還是選擇走專法回台,預估可能是為了適用實質投資減半的優惠稅率;依法只要在資金匯回一年內都可申請實質投資,找到投資標的後,後續可望陸續申請投入。
在實質投資方面,據經濟部統計,截至6月14日,循資金專法申請實質投資的案件共111件、金額379.83億元,各占整體件數及比重的22.7%及36%;其中個人實質投資有19件、38.44億元,企業則有92件、341.39億元。(編輯:黃國倫)109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