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新興菸品低稅漏洞 財政部修改計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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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3日電)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菸酒稅法,考量新興菸品重量可能比紙菸更輕,菸稅若以重量計徵,將比按「支」計徵的紙菸,稅負更低,形成低價菸,因此將「其他菸品」的計稅方式,改為以重量或支數、擇一從高計徵。

配合衛福部5月29日預告修正「菸害防制法」,將「其他菸品」的菸品健康福利捐(又稱菸捐)計稅方式,由每公斤新台幣1000元,改為每公斤1000元或每千支1000元,取其高者計算課徵;財政部近日也預告修正「菸酒稅法」,修正「其他菸品」計徵方式,改以同樣方式計算。

財政部官員說明,主要是考量近年出現各種新興菸品,型態不一,未來若納入菸稅課徵範圍,可能被歸類在「其他菸品」類別課徵,但目前紙菸、菸絲、雪茄是按「支」計徵,每千支徵收1590元,其他菸品則是重量計徵,每公斤徵收1590元。

財政部官員說,在現行課稅基準並不一致情形下,新興菸品若重量較輕,採「其他菸品」按重量課徵的方式,菸稅將可低於紙菸,形成低價菸情形,像加熱式菸品每隻重量就比紙菸更輕;因此要先「堵住漏洞」,將「其他菸品」改為以每公斤1590元或每千支1590元,取其高者計算課徵。

至於具體來說,未來哪些新興菸品可能被視為菸品或「其他菸品」課稅,財政部官員表示,基於「管理在先、課稅在後」原則,仍要視衛福部在端出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中,如何依法認定加熱式菸品及電子菸的屬性,例如是屬於菸品、還是類菸品,可否進口或製造等。

財政部官員說,原則上,屬於菸品就會落入「菸酒管理法」範圍,進而需要課徵菸稅,如果屬於類菸品,則要判斷是否有限制進口或製造,因為菸稅課徵時間點,主要落在進口及產製出廠,若連進口及製造都禁止,可能就沒有課稅問題;最終仍要尊重衛福部解釋。(編輯:張均懋)10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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