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股東會爭議案 金管會將移送檢調依法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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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9日電)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表示,大同剔除市場派股東投票權,已嚴重違反公司治理與股東行動主義,已涉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金管會已將相關資料提供檢調單位,會依法告發。

黃天牧今天下午親自主持例行記者會表示,經查核與蒐證,大同公司自行認定逕行剔除股東表決權或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已涉犯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3款特別背信罪,金管會已將相關資料提供檢調單位,會依法告發。

大同公司股東常會改選爆爭議,經濟部稍早認定,大同公司派剔除市場派股東投票權,造成出席股東持股未過半,未達到改選門檻,明顯與公司法規定不符,駁回申請董事變更一案;另外,大同市場派下午也已向經濟部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

金管會副主委許永欽、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證交所總經理簡立忠、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集保結算所總經理朱漢強等人也都出席記者會,說明對此爭議案裁決情形。(編輯:楊凱翔)10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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