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保代招攬保險話術違法 金管會開罰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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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1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東森人身保險代理人公司以健康險話術招攬傷害保險,且未依保戶告知事項填寫要保書、未確認保戶告知事項的實際情況,將核處2項限期1個月改正,並開罰新台幣60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東森保代發生以健康險話術招攬傷害保險情況,如告知客戶因慢性病需請看護或在家療養就可理賠,但依照保單條款是屬於外來突發事故所致的第1級至第6級殘廢可按月給付保險金。這項與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49條第6款規定不符。

此外,保險局指出,東森保代未依保戶告知事項填寫要保書,且未確認保戶告知事項實際情形,如未依保戶告知事項在要保書上勾選身心障礙證明欄位、未確認保戶健康檢查異常情形並於要保書記載等。這項與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49條第24款規定不符。

保險局表示,將核處東森保代2項限期1個月改正,並開罰新台幣60萬元。(編輯:楊凱翔)10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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