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琦擔任TVBS董座審查過關 NCC:附帶3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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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2日電)TVBS去年8月提出董事長變更為陳文琦一案,NCC今天以附附款方式許可,並要求TVBS落實公司治理,在1個月內補實具媒體專業的總經理、6個月內遴選具新聞專業背景的自然人董事,並強調保留廢止權。

聯利媒體(TVBS)去年8月申請變更由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先生、威盛電子董事長陳文琦接任董事長並兼任總經理,取代原本TVBS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孝威。這項人事變更案歷經近1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第919次委員會議,以附附款許可TVBS申請董事長變更為陳文琦一案,但仍不能兼任總經理。

NCC許可本案的3項附附款內容包含,NCC要求TVBS在許可後1個月內補實具媒體專業背景的總經理人選,並向NCC報備;總經理選定1周內,函報由董事長、總經理與新聞部門訂定的「新聞編輯室公約」;另外,為強化公司治理,要求6個月內遴選1名具新聞專業背景且無持股的自然人董事。

NCC也提到,依照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2項第4款規定,如果TVBS未於期限內履行前面提到的負擔內容,NCC保留得廢止本許可處分的廢止權。

NCC表示,張孝威在媒體業界有多年經歷,相較之下,陳文琦比較沒有新聞背景與經驗,考量經營階層對TVBS專業自主運作具重大影響,因此過程中多次請TVBS補充說明,並安排擬任人與該公司大股東到會就該公司總經理人選及未來營運策略等議題進行瞭解。

今年4月,TVBS副董事長丁廣鋐到會說明時曾提到TVBS已8個月沒召開董事會,NCC表示,TVBS已在今年6月30日召開董事會,後續也要求聯立媒體落實公司治理,依法令章程召開相關會議,並將董事會會議紀錄函報NCC備查,同時也要確實遵守兩岸交流與關係人交易揭露相關規定。(編輯:潘羿菁)1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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