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柏緯台北28日電)大同經營權爭議持續延燒。市場派股東林宏信、王光祥日前先後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東臨時會。經濟部表示,今天已收到大同公司針對林宏信申請案函覆,將待大同公司回函另一案後一併討論。
經濟部官員進一步說,大同函覆內容有2大主張,包括公司董事會可正常運作以及重申剔除股東投票權,是依法有據。
經濟部日前宣布,駁回大同申請董事變更案後,大同市場派股東林宏信等人,隨即在7月9日依據公司法173條第4項,向經濟部送件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另一名市場派股東王光祥則在16日,依公司法相同條文送件。
經濟部先後受理兩案後,並依序對大同公司發函,要求大同公司分別就兩案各自陳述意見與說明。
經濟部官員指出,今天已經收到大同公司針對林宏信申請案的函覆。
官員指出,大同公司在文中有2大主張,第一,目前大同公司的董事會仍能正常運作,可以召集股東臨時會;第二,重申6月30日股東會剔除部分股東投票權,依法有據。
官員進一步說明,目前收到的函覆僅1件,大同公司尚未針對王光祥申請案函覆。由於王光祥申請案的函覆期限為下週,待經濟部收到後,會兩案併陳一起討論。(編輯:潘羿菁)109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