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台商雙重課稅 財部MAP機制消除1.7億元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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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7日電)財政部表示,台灣已與33國訂有「相互協議程序」機制,以協助跨國經營台商化解重複課稅風險,統計從2008年以來,已與11國,進行34件相互協議案件,結案部分有20件,消除重複課稅金額達新台幣1.7億多元。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表示,全球化浪潮下,台商個人或企業跨國經濟活動的所得,可能面臨重複課稅風險,想消除風險,台商可來申請藉由「相互協議程序」(Mutual Agreement Procedure, MAP),由國財司出面與對方主管機關溝通。

國財司說明,台灣目前與33個已簽署生效的所得稅協定國都訂有「相互協議程序」條文,台商若有需求,可敘明理由、檢具文件提出MAP申請,事先與對方主管機關談好利潤分配或歸屬,或雙邊一同完成預先訂價協議。

國財司強調,MAP案件所涉稅額通常較高,雙方主管機關需要投入相當人力與時間以達成決議;統計2008年至今,台灣與11個協定夥伴國,包括日本、荷蘭及英國等,進行34件相互協議案件,目前結案20件,累計消除爭議稅額達1.7億餘元。

國財司指出,已結案型態有許多種,有些是輔導台商補提居住者證明,以適優惠扣繳稅率,也有部分是因應對方國家對受控交易進行的移轉訂價調整,相應在台灣課稅端也做出調整,避免台商一筆所得遭雙邊同時課稅情形。

國財司呼籲,透過MAP解決所得稅協定爭議已為國際共識,雙方主管機關直接交換意見可提升解決爭議的彈性及效率,台商可善用此機制保障自身權益。(編輯:潘羿菁)10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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