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半數獨董任期不得逾9年規定 2024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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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5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將要求全體上市櫃公司半數獨董任期,不得超過9年,最快2024年全面適用,但為了等董事任期屆滿,會給予3年的緩衝時間,最晚在2027年6月,不合規的公司就得改選。

金管會今天宣布,自2021年起,將推動為期3年的「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包括「強化董事會職能,提升企業永續價值」、「提高資訊透明度,促進永續經營」、「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營造良好互動管道」、「接軌國際規範,引導盡職治理」及「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提供多元化商品」等5大主軸,合計39項具體推動措施。

其中,為了強化董事會職能,金管會將要求,2024年前,全體上市櫃公司半數獨董任期不得超過3屆(9年)。

證期局長張振山表示,因為任期超過9年,獨董的獨立性可能會有疑慮,且根據國際規範,包括目前歐美國家也大多以9年為限。

證期局也統計,目前共有273家上市櫃公司,有至少2席獨董任期都超過9年,但金融保險業目前都符合規定。

張振山說,配合公司治理3.0推動期程,新規最快在2024年就要全面適用,但為了等董事任期屆滿,將給予3年的緩衝時間,也就是說,最晚在2027年6月,不合規的公司就得進行改選,否則將會有罰則。

此外,金管會也規定,在2024年前,IPO(首次公開募股)、資本額超過新台幣100億元以上及上市櫃金融保險公司的獨董席次,也都不得少於董事席次的1/3,並依照董事屆期適用。

官員進一步舉例說明,若公司董事席次為9席,獨董至少要設置3席以上,換算其中有2席的獨董,其任期不得超過9年。

證期局指出,目前資本額超過100億元的公司共計有121家,尚有41家的獨董席次未超過1/3;另外,上市櫃金融保險公司則共有44家,有25家也未達標準。(編輯:林興盟)109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