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辦理員工持股信託 金管會研擬稅制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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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1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鼓勵企業及勞工辦理員工持股信託,作為加強勞工退休準備的第三支柱,且若今年有辦法率先推動,企業有望在2021年的公司治理評鑑中加分。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公布為期2年的「信託2.0計畫」,共計有12項具體措施,引導金融業提升信託服務功能,跨業結盟與跨部會合作,發展適合民眾生活各面向需求的全方位信託業務,以因應超高齡社會的來臨。

其中,金管會將透過納入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及研議建構合理稅制環境等措施,推廣並鼓勵企業及勞工辦理員工持股信託。

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止,共有16家金融業者有辦理員工持股信託,金額達新台幣229億元,其中,有13家是金控,除了國泰金、華南金、國票金沒有實施外,其餘金控皆已實施,而新光金過去則是先針對高階主管實施,今年擴及全體員工辦理持股信託。另3家是銀行,包括台企銀、遠東銀行與台中商銀。

金管會表示,員工持股信託就是上市櫃公司鼓勵員工去買自家的股票,有點類似幫員工儲值未來退休的準備,且若今年有辦法率先推動,企業有望在2021年的公司治理評鑑中加分。

此外,金管會也正在積極研議合理的稅制環境,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共分成2部份。第一為「公司稅負優惠」,舉例來說,假設一名員工提撥1000元到員工持股信託,可視為「薪資費用」營運成本之一,用來扣除企業收入,降低營所稅,但信託業者希望扣抵拉高至1100元,讓企業營運成本扣得愈高、稅金繳得相對少。

第二為「員工稅負機制」,莊琇媛說,假設一名員工從薪水3萬元裡扣3000元去持股信託,希望這3000元可以「遞延課稅」,也就是說,在這名員工未實現獲利前,不要放在薪資所得裡扣所得稅,而是可以等到領退休金時實現獲利再課稅。(編輯:潘羿菁)109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