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訊】為節能減碳、改善空污,台中市政府積極增加多元太陽光電點位,日前修正《台中市市管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將設置地點擴大至市管公有建築物及其屋頂、公有土地,或其他依法可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場域,提升大台中再生能源覆蓋率。 |
►260處公有房舍已設置太陽光電
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說明,市府自2013年即訂定《台中市市管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將市管公有廳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以有效利用原有閒置空間,目前已超過260處公有房舍屋頂完成設置。
經發局局長張峯源表示,為持續改善空污問題及響應節能減碳政策,市府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相關政策,並以市長盧秀燕「先公後私、先大後小」為原則,由機關帶頭設置太陽光電,引領企業及民眾參與。
►設置範圍擴及學校與公有停車場
修正要點後,未來學校風雨球場或公有停車場等,均可辦理設置太陽光電標租,讓學生在優質的遮陽環境下運動,場域同時具有綠能發電功能。另公有停車場設置太陽光電裝置,除維持既有停車效用,更可減少車輛曝曬及增加綠能發電,一舉數得。其他類別如規範可行,皆可辦理標租,增加各機關推動設置太陽光電彈性。
▲台中神岡豐洲國小校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經發局指出,截至2020年7月底,台中市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約為295.2MW,目標2022年達到353.3MW;此外,市府各局處也於「台中市政府低碳城市推動委員會」提出所轄場域光電KPI,積極在公有房舍或可行地點設置太陽光電;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畫、訂定補助計畫等也持續進行中,歡迎各界踴躍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