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15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金檢時發現全球人壽有未控管保戶借款買保單及企業戶假投保真理財等共7大缺失,開罰新台幣470萬元;另外,台灣人壽因投資不動產違反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規定,開罰100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對全球人壽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有7大缺失,包括第一,公司對保戶辦理保單借款,或房屋貸款後短期內再投保,並沒有填寫資金來源、保戶借款或負債金額,核保人員未建立正確性檢核控管機制,且對保戶未提出申請文件即繳交投資型保險超額保費,持續有增額保費的情況。此部分涉及案件共10件,開罰180萬元。
第二,全球人壽辦理資訊系統採購案,增加系統開發費用,卻未請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出具符合法令規章及內部規範的意見並簽署負責。這部分開罰60萬元。
第三,全球人壽對機構法人要保人投保,是以閒置資金運用作為理財規劃,卻未確實了解及評估要、被保險人的實際保險需求。此部分開罰60萬元。
第四,對投資型保險商品客戶的風險屬性評估表,提高保戶風險屬性,未確實執行認識客戶作業(KYC)及商品適合度的評估,共有2件,同樣開罰60萬元。
第五,私募基金顧問的聘用作業是提報董事會核定辦理重新簽約,之後續約卻因公司法遵部門意見而改依採購作業由董事長核決,沒有遵循顧問聘用辦法,這部分也是開罰60萬元。
第六,全球人壽辦理法人客戶實質受益人辨識時,未確實取得法人客戶所有權及控制權結構,依防制洗錢辦法,開罰50萬元。
第七,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過程錄音作業、債券投資經理人的績效衡量作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利害關係人建檔作業、有價證券投資損失控管作業、資訊安全防護作業等有缺失。這部分也予以6項糾正處分。
全球人壽表示,將遵照主管機關指導,持續採取改善措施,強化公司治理及法令遵循作業程序,以增進保戶權益及鞏固公司健全經營。
另外,保險局指出,台灣人壽在台中取得素地已超過5年,但至今仍未符合即時利用,並低於2.095%收益標準,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開罰100萬元。
施瓊華表示,台壽的租戶因提前終止合約,使得商辦大樓出租率不如預期,金管會後續將要求台壽積極招租,且在明年6月底前要達收益率標準。(編輯:趙蔚蘭)109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