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國土計畫審議通過 2021年4月30日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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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訊】台中市政府擬定台中市國土計畫打造「富市台中、宜居首都」,經內政部日前召開「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包括全市11處新訂擴大都市計畫地區、氣候變遷相關調適策略、台中國際機場發展計畫、以及有效引導與控管產業用地供給等規劃,預計2021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


三核心推動經濟圈 提升中台都會競爭力

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台中市國土計畫依循全國國土計畫永續發展目標,以及與四生「生活、生產、生態、生機」環境規劃,期望台中躍進為幸福宜居城、智慧機械之都、韌性共生城、健康活力城鄉。

發布實施後作為台中市空間發展上位計畫,朝中部都會、山城及雙港三核心,以及六大策略區、九大資源系發展,未來將整合區域資源,與周邊縣市組成經濟圈,推動區域合作取代個體競爭,提升中台都會競爭力。

新訂11處擴大都市計畫地區

內政部國審會通過市府11處新訂擴大都市計畫地區,包括龍井新庄子、大肚蔗廍及太平坪林等地區,完善基礎公共設施需求。其中新庄子、蔗廍擴大範圍,包含中興大學實習林場,符合國土保育地區第2類劃設條件,將維護當地原有環境及風貌,保留發展彈性,後續再評估調整當地發展定位。

市府亦針對氣候變遷提出相關調適策略,包括維護農地面積約4.01萬公頃;另市府提出台中國際機場發展計畫,會中也獲內政部國審會同意,透過「新訂台中國際機場發展計畫」與「變更台中港特定區」,以機場園區概念勾勒機場與周邊區域發展願景。

逾1,557公頃用地區位 控管產業用地需求

都發局說明,台中市產業用地需求估計2036年時將達870公頃,市府將利用既有都計工業區、市府開發中產業園區(擴大神岡、大里夏田、塗城),引導控管產業用地供給;針對輔導未登記工廠,也提出約1,557公頃用地區位,滿足用地需求。

台中市國土計畫草案研擬及審議過程,共召開22場公聽會、5次市級專案小組會議、2次市級國審會、1次部級專案小組會議,蒐集各方意見。後續將配合內政部於2021年4月30日前,依指定日期統一公告實施。發布實施4年內,將執行第三階段國土功能分區、用地劃設作業,落實「富市台中、宜居首都」願景。

資料提供: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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