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2日電)東鹼蘇澳廠在民國107年遭宜蘭縣政府勒令停工,將對所生影響向縣府請求國家賠償協商。縣府今天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通知,若接獲後將先了解提出國賠詳細理由,展開研議。
東鹼蘇澳廠於民國107年10月時,遭縣府指控因屢傳空氣污染問題,廠方於鉀肥製程中沒有申請固定污染源就直接操作,硫酸鉀製程部分設備也未取得操作許可證,且現場粉塵、硫酸氣逸散,環境相當惡劣,情節重大。縣府之後依照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下令要求業者停工。
東鹼今天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民國107年10月11日,宜蘭縣環境保護局對東鹼蘇澳廠區硫酸鉀工廠裁處停工,不過行政院環保署隔年2月作成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因停工造成影響的續後作為,依法向宜蘭縣政府請求國家賠償協商,以維護公司權益。
宜蘭縣府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通知;若接獲後將先了解東鹼提出國賠的詳細理由,之後展開進一步研議。(編輯:方沛清)10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