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查獲大同違法中資 開罰2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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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3日電)金管會今天宣布,查獲大陸地區人民透過新加坡金融機構投資大同股票,處罰該大陸地區人民罰緩新台幣2500萬元,停止股東權利,並限期在6個月內出清持股。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金管會透過各方管道搜集資料比對發現,陸資透過新加坡金融機構在去年5月開始陸續買進大同股票,期間大概半年左右,陸資持股大約5.87%,約13萬張大同股票。

郭佳君指出,此案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之1第1項規定,金管會對該大陸地區人民處罰鍰新台幣2500萬元、停止股東權利及限期於6個月內出清持股。(編輯:張良知)109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