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無建照預售屋遭疑打假球 內政部:歡迎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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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8日電)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天說,將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提高建商未取得建照就銷售的罰鍰,並質疑內政部打假球;內政部說,各項罰則都有清楚說明,如有違法歡迎檢舉,將依法開罰。

內政部昨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建商未領得建造執照就有銷售或廣告等誤導消費行為,若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規定,未領得建造執照即辦理銷售,最重可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若廣告有引導消費者誤以為該建案已取得建造執照,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最重可處2500萬元。

邱顯智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內政部不要再裝傻打假球」,建商根本不會隱瞞「尚未取得建照」的資訊,要怎麼用公平交易法第21條「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真正可罰的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58條,公寓大廈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非經領得建造執照,不得辦理銷售,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邱顯智說,下週時力立法院黨團將提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修法草案,拉高未取得建照銷售的罰鍰;另外還公布一串標註有「可」、「不可」的建案清單,詢問內政部這些案子是否在建照核發前,就潛銷偷跑收訂金?

內政部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昨日的新聞稿中對公平交易法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各種法律規定及罰則,都有清楚說明,時代力量對此提出的質疑,「實屬嚴重誤會」。

內政部說,至於時力所提出的「可與不可」案例,如果有違法事證,鼓勵民眾直接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共同為健全交易市場努力,用嚴謹的態度看待公共事務;將持續關注預售屋市場交易情形,與地方政府加強查核,如涉有不法,將依法開罰,絕不寬貸。(編輯:張均懋)1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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