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憂爆斷頭潮 央行:12/7前申貸者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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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9日電)中央銀行7日無預警宣布打炒房措施,祭出選擇性信用管制,業者憂心爆發違約或斷頭潮;央行今天表示,借款戶於今年12月7日(含)前已申請的貸款案件,得按原核貸條件辦理,若銀行不予核貸,則屬銀行評估後的決定。

央行今天發布「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新聞稿,說明規範金融機構於109年12月7日(含)前已核准尚未撥款的不動產抵押貸款案件,其貸款條件合於核准時的規定者,得按原核貸條件辦理。

央行解釋,若借款戶在12月7日之前,已向金融機構提出正式的貸款申請書,並經金融機構錄案辦理者,均得適用修正前規定;而金融機構仍應依相關授信法規、原則及其內部規範,覈實決定貸款條件。

簡單來說,買房者若於12月7日之前提出貸款申請書,就不受央行打炒房政策影響,若銀行不予核貸,則屬銀行評估後的決定。

央行表示,以借款戶申請時點為基準有四大理由,一是金融機構內部核貸程序長短、繁簡不一,為了避免造成借款戶適用法規的差異,產生紛爭,因此給予相關作業緩衝。

第二,實務上借款戶向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申請書時,雙方對貸款條件已有初步共識,為了避免衝擊借款人原有的財務規劃,允許適用其申請時的規定。

第三,央行採行不動產貸款針對性審慎措施,目的是控制金融機構信用健全穩定,並非影響既往貸款案件。

第四,央行表示,以申請時點為基準,不會影響此措施的執行效果與長遠政策目的。

央行強調,不動產貸款針對性審慎措施不會影響首購及換屋等絕大多數實質需求貸款案件。(編輯:林淑媛)10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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