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OTT草案僅管理影音平台 未涉言論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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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4日電)針對媒體報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俗稱OTT TV專法)恐箝制言論自由一事,NCC今天回應,草案是管理串流影音平台,並沒有YouTube、臉書等社群平台,並強調草案沒有涉及言論審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面對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崛起,以及服務提供者本身跨境、跨產業與多元商業模式等特性所帶來的挑戰,NCC自2019年開始著手研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俗稱OTT TV專法)。

NCC指出,草案著重在如何提升網際網路視聽服務健全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帶動本土內容產業發展及確保整體視聽服務產業的公平競爭。

NCC強調,網際網路是自由、開放、創新,不可能用戒嚴方式管制,草案也沒有涉及言論審查。

NCC表示,草案所定義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是像Netflix、Line TV等串流影音平台服務事業,排除以使用者分享為主的社群平台,像是Youtube、Facebook等;若將草案與網路管制畫上等號,實屬誤解。

NCC強調,草案仍在研議中,歷經多次學者專家及產業界諮詢會議,也在今年9月3日與10月8日舉辦2次公聽會廣徵各方意見。如果對於草案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向NCC表達意見。(編輯:林克倫)109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