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商銀遺失會計憑證 作業缺失遭金管會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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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7日電)金管會銀行局公布3項裁罰案,銀行局表示,三信商業銀行辦理檔案銷毀作業時,未詳加確認內容以致遺失會計憑證,因此依銀行法處以糾正。

此外,針對嘉義第三信用合作社對利害關係人授信案件處理程序缺失、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作業程序缺失,則依信用合作法規定,各予以糾正處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今天宣布3項對銀行及信合社的裁罰案,銀行局指出,三信商業銀行桃園分行辦理檔案銷毀作業時,未詳加確認銷毀檔案資料和清冊是否相符,以致會計憑證在過程中可能誤遭銷毀或遺失。

銀行局表示,經過調查,三信商業銀行有檔案管理及銷毀作業缺失,不過考量三信商業銀行後續針對缺失已採取適當處理措施,因此依銀行法規定,對三信商業銀行處以糾正處分。

此外,嘉義第三信用合作社對達一定金額以上利害關係人授信案件的授信條件變更,沒有提報理事會決議,程序缺失有礙健全經營,因此銀行局依信用合作法規定,予以糾正。

新竹第一信用合作社則在辦理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作業時,有3項缺失,包含對已申報疑似洗錢帳戶的其他關係存款帳戶交易監控,未進一步確認是否有洗錢交易之嫌;對高風險客戶審查作業,沒有加強執行驗證;此外,辦理疑似洗錢帳戶及交易的持續監控有欠妥適,綜合以上缺失,銀行局宣布予以糾正。(編輯:黃國倫)11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