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R1受益人大會 解任管理機構新昕國際

分享到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8日電)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新光一號(新光R1)今天召開受益人大會,會中通過解除跟新壽的複委任契約、不能跟新光集團租用車位,並透過臨時動議以7成左右票數,通過解任管理機構新昕國際。

新光R1信託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今天召開受益人大會,出席率約89.67%。

不動產管理機構新昕國際在會後受訪表示,依照目前契約內容,並沒有違反相關事由,但是尊重受益人決定,強調新光集團沒有圖利關係人,新昕國際在管理上非常盡責,認為議案表決過程有缺失,表決議案還是要經過主管機關或法條上認定。

受益人大會中提出3項議案,包括新光R1跟新壽樓管解除複委任契約、新光R1不得跟新光人壽及新光建設租用任何車位,以及同意晶華公寓大廈辭任監察人職務。3案通過後,再提出第4項議案,委任律師翁偉倫擔任新監察人,並以64%以上同意票通過。

此外,今天會議上也提出臨時動議,最後投票通過受託機構兆豐銀行應該依序接洽晶華公寓大廈、國泰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富邦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信義全球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做為新的不動產管理機構。

召開受益人大會的信託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公司總經理林超驊提出2項質疑。第一,基金請管理機構管理,應該是統包概念,「複委任」給新光人壽樓管,應該由管理機構付費,而不是讓基金付費;第二,受託機構與不動產管理機構讓新光R1非必要向新壽、新光建設承租車位,不合商業常規,也沒有揭露在說明書中,質疑屬於非常規的關係人交易。

新昕國際回應,今天律師、受託機構沒有出席,有一個理由可以解釋,就是認為這場大會有問題。另外,對於租車位一事,強調依照市場價格,相關地段的停車位租金一個月要新台幣5000元,跟新壽與新光建設承租價含稅是3500元,是為了招商和幫基金省錢,絕對沒有管理不善。

新昕國際質疑,就算車位有空置狀況,15年來損失70多萬元,但是監察人不到一年就召開3次受益人大會,花費新光R1超過百萬元,費用似乎更高。

會中除了主要通過4項議案外,也通過解任管理機構新昕國際等多項臨時動議案。(編輯:張良知)110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