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2日電)續拚發展再生能源,國產署近日公告今年首批太陽光電標租案,再釋出6宗標的,地點遍佈苗栗、台中、高雄、嘉義及花蓮,5月20日開標;其中首見花蓮案件,共2宗位於吉安、鳳林,面積各達逾2.9及4.5公頃。
配合行政院2025年達成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20GW總體目標,國產署近年以多元方式釋出國有地供業者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包含委託經營、共同改良利用及標租等;在標租方面,截至目前,已簽約11案、面積約16公頃,預計發電量約20.88MW。
國產署近日再新增公告標租6宗國有地,分別位於花蓮縣吉安鄉、花蓮縣鳳林鎮、台中市東勢區、苗栗縣竹南鎮、高雄市阿蓮區及嘉義縣大林鎮,面積合計10.06公頃。
此次是首度於花蓮地區推出光電標租標的,其中吉安鄉廣榮段標的面積逾2.9公頃,屬於工業區農牧用地,投標設備裝置容量下限2900峰瓩(kWp)、上限7250峰瓩。
鳳林鎮榮開段標的面積則高達逾4.5公頃,雖屬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但因面積大於2公頃,因此不受「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限制,後續可依法進行土地使用變更,國產署呼籲請投標業者放心。該地投標設備裝置容量下限4500峰瓩、上限11250峰瓩。
台中市東勢區東勢段標的面積則約1.4公頃,屬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苗栗縣竹南鎮東崎頂段及高雄市阿蓮區崗山營段二小段標的,面積均約0.4公頃,屬山坡地保育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嘉義縣大林鎮林頭段標的則約0.2公頃,為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交通用地。(編輯:潘羿菁)110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