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進口特定鋁箔 財部反傾銷稅率終判最高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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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3日電)有關自中國進口特定鋁箔反傾銷案,財政部今天公告反傾銷稅率終判結果,稅率由19.86%至32.36%微降為19.42%至31.36%不等。

其中,上海神火鋁箔公司傾銷差率為28.2%,廈門廈順鋁箔公司為19.42%,昆山鋁業公司31.36%;江蘇大亞鋁業公司及丹陽市精益鋁業公司等兩家關聯企業,則一同適用27.23%。其餘中國特定鋁箔製造商或出口商,則一律以31.36%課徵。

財政部表示,後續將交由經濟部做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認定,終判最快7月下旬出爐。

中鋼鋁業公司2020年8月向財政部關務署申請,要求對自中國進口的特定鋁箔課徵反傾銷稅。中國為全球鋁箔最大出口國,近年產量過剩對外傾銷,陸續已遭美國、歐盟、墨西哥等地課徵反傾銷稅,大量鋁箔轉向鄰近的台灣市場拋售,侵蝕國內業者生存空間。

初判結果今年2月18日出爐,初步認定有傾銷事實,並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須從2月22日至6月21日止,課徵4個月臨時反傾銷稅,課徵稅率介於19.86%至32.36%,以保護國內廠商。

財政部今天公告「傾銷最後認定」已完成,認定中國大陸相關廠商確有傾銷情事,並根據搜集資料核實調整「傾銷差率」,稅率由19.86%至32.36%微降為19.42%至31.36%不等。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即日起至21日,臨時反傾銷稅將改以19.42%至31.36%不等稅率課徵;全案將函請經濟部進行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認定,最快7月下旬、最晚8月中旬可完成終判;終判若認定須正式加課反傾銷稅,依照往例,可能向前回溯至6月22日課徵,以保護我國產業。(編輯:楊蘭軒、林淑媛)11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