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訊】台中市完成〈台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修法,針對鄰里複層式露台放寬設計彈性,規範至少設置一定規模社區共用空間,也規範種植一定尺寸以上的喬木及適合生長、管理維護空間,以推動提升都市綠化比例。 |
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推動台中市獨有特色建築,研修綠化植栽引入大樓住家機制,日前完成修正〈台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針對鄰里複層式露台放寬設計彈性,規範至少設置一定規模社區共用空間,拉近社區居民關係,也規範種植一定尺寸以上的喬木及適合生長、管理維護的空間,確認其能茂密生長,增加都市綠化比例。
►宜居建築提升居住環境品質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台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已實施滿2年,截至今年7月底共有88件案件申請,已核准63件。
建築基地總計產生56,831.81公噸固碳量,共增加1,813棵樹木,以一座文心森林公園約有1,500棵喬木為例,約可創造1.2座文心森林公園;若以小型社區平均約20棵喬木計算固碳量,約等於增加90多處小型社區鄰里公園。實施成果補足都市內垂直綠化缺少情形,不僅綠美化都市環境,亦提升市民居住環境品質。
►提升綠化緩合都市熱島效應
台中市都發局局長黃文彬表示,都市綠化能緩合都市熱島效應的產生,對吸附空氣中污染粒子亦有幫助,減少PM2.5,此次修法為落實大樓種植喬木的可能,累積2年來案例,並參採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建議及生態實踐理論,規範設計適合植栽生長、居民休憩的環境及標準,符合生態性原則,讓建築師有所依循,相信對提升市容景觀及減緩都市熱島效應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