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 9/22截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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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11日電)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財政部提醒,地主若符合適用特別稅率或申請減免條件,如為自用住宅用地、騎樓走廊用地等,記得最晚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若逾期需再等1年才能適用。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民眾持有的土地若符合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的條件,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騎樓走廊用地等,按規定要在土地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今年地價稅開徵才能適用。

如果逾期才申請,要等到自2022年才開始適用,提醒地主們務必在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目前本土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尚未緩解,為降低臨櫃申辦的群聚風險,可多使用線上申請。

賦稅署補充,地主若過去已依規定申請並經核准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在土地用途未變更狀態下,可免重新申請;但若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的原因或事實已消滅,例如全戶戶籍遷出、土地信託等情形,應即向土地坐落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或恢復徵稅,如未申報或短漏報,除補稅外,將處3倍以下罰鍰。

賦稅署表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為8月31日,也就是以今年8月31日土地登記簿上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判斷,誰有繳納今年地價稅的義務。(編輯:楊蘭軒)11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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