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減輕納稅義務人負擔,本市住家房屋免徵現值提高為「11萬1千元」,並適用於111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全市約有5千戶房屋受惠。 |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說明,新北市前次調整住家房屋免徵現值為「11萬元」。因新北市於2020年4月再次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故依規定重行計算市內住家房屋免徵現值為「11萬1千元」。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提醒,住家房屋現值在11萬1千元以下免徵,僅適用於住家房屋,故房屋現值雖低於免徵標準但有部分面積供非住家使用者,該非住家使用面積仍要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又原符合免徵標準,但之後有增、改建,致房屋現值逾11萬1千元者,則需恢復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