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盯獨家契約影響公平競爭 公平會警示外送雙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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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7日電)外送平台崛起,又逢疫情帶來龐大商機,對市場影響性愈來愈大,公平會發現foodpanda及UberEats兩大外送平台業者均以抽成折扣優惠吸引更多餐廳簽獨家交易契約,為避免未來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給予警示但不處分。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告訴中央社記者,近兩年前,公平會察覺外送平台的市場影響力愈來愈大,決定對foodpanda及UberEats兩大外送平台業者主動立案調查。

經過近兩年的調查,公平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foodpanda藉由在市場的力量,限制合作餐廳於foodpanda平台刊登價格與實際店內價格一致,及限制合作餐廳不得拒絕「顧客自取」訂單。

公平會認定,foodpanda此舉構成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5款,「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且有限制競爭之虞,除令foodpanda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新台幣200萬元罰鍰。

此外,公平會也發現,foodpanda及UberEats兩大外送平台業者均對簽署獨家交易契約的餐廳,給予抽成折扣優惠,成功吸引部分餐廳選擇與foodpanda及UberEats簽署包含獨家交易條款的契約。

陳志民表示,公平會對兩家業者簽署獨家交易契約給予警示但不處分,因為現階段尚難認定兩家的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

但陳志民指出,外送平台具有網路效應及大者恆大的網路經濟特質,新進業者或規模較小的外送平台必須依賴使用者「多棲(multi-homing)」,即消費者與餐廳端同時使用多個平台,來減輕網路效應,以參與外送服務市場。

因此,陳志民說,具有市場支配力的平台以獨家交易限制餐廳「多棲」至其他平台,將容易產生限制競爭效果。

陳志民表示,店家是否願意簽署獨家交易契約,屬於契約自由的範疇,確實有些店家喜歡獨家交易契約,因為性質單純、訂單量不會太多,「如果你情我願,就是市場機制」,但不能剝奪店家反映成本、決定交易對象的可能。

陳志民解釋,像foodpanda一開始簽訂的契約就很嚴格,也有店家曾向公平會反映,後來外送平台也陸續調整、鬆綁契約;以公平會立場而言,在意的是店家有沒有選擇空間,店家是否可以基於自由意願做出選擇。

公平會強調,已特別關注並告知foodpanda及UberEats 這兩大外送平台,國內外送平台市場已日趨集中,未來若繼續擴大簽署獨家交易餐廳數量,或採行其他具實質強制獨家交易效果的限制,都可能產生違反公平交易法的疑慮。

陳志民說,外送平台是新興商業模式,屬於重點關注領域,公平會將持續關注市場變化,如果發現有具體反競爭效果發生,將依法介入調查處理。(編輯:康世人)11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