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添活水 廠商投標「5年業績年限」擬放寬

分享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1日電)公共工程流標率受關注,為替公共工程添活水,行政院政務委員吳澤成表示,擬放寬「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中的「5年業績年限」,讓更多業者參與投標。

吳澤成表示,標案設計時,發包預算沒有考量缺工及物價上漲,是公共工程流標主因,不過近3年多來,公共工程決標件數比率逐年提升。

他說,經統計於前2次公告招標內順利決標的件數比例,自民國107年的88.94%提升自108年的90.03%,今年上半年則為92.44%,顯示大多數工程尚能順利發包。

除標案設計時考量不周全導致流標外,吳澤成也發現,部分公共工程投標業者過少,出現業者不斷等待流標,直到標案調整為其願意投標的價格才出手,有時恐形成發包單位被迫遷就業者的壟斷現象;這是「粥多僧少」。

為替公共工程添活水,吳澤成表示,擬放寬現行「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規定投標廠商必須在投標截止日前5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工程的「5年業績年限」,讓投標者增加,提高順利發包機率;不過,放寬年限後,能增加多少業者投標、帶來多少實質效果,仍持續蒐集意見,並請相關部會評估。

內政部官員則說,多一點營造業者可以投標是好事,但仍建議標案設計端要務實設計,才能避免一再流標。(編輯:謝佳珍、楊凱翔)1100921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