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訊】桃園市政府依法調整房屋標準價格;其中房屋標準價格由「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及耐用年數」及「地段率」三大項目組成,考量近兩年受疫情影響,經評定決議房屋標準單價調升10%、不調整折價率及耐用年數、地段率調整282條街道。 |
此次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財政部要求各地方政府按各項指標來評估房屋稅基合理性,適時檢討調整以維持租稅公平性。
桃園市市長鄭文燦表示,綜觀110年度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及耐用年數及地段率的變化,其中調整後的房屋標準單價僅適用於2021年7月1日以後完工建物,預估影響約1萬8,864戶,年增加稅額1,642萬元,平均每戶影響未達千元;而擴大公共工程減徵範圍後,部分以施工道路為主要通道的巷弄房屋有9折房屋稅優惠,共計3,626戶受惠。
►反映物價 建物標準單價調升10%
桃園市政府地稅局局長姚世昌表示,按《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由市府相關局處主管、外部專家學者及市議員代表等擔任不動產評價委員,每3年重行訂定房屋標準價格,針對影響房屋標準價格的標準單價、折舊率及耐用年數、地段率與擴大公共工程減徵範圍等項目進行調整。
在標準單價方面,過去曾決議標準單價應分階段調足至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上漲率,因此此次建物標準單價再調升10%,調整後的標準單價僅適用2021年7月1日以後完工建物,主要影響對象為建商及購買新房屋的納稅人,符合分階段逐步調整的目標。
有關折價率及耐用年數,桃園市已在2018年依財政部公告的折舊率基準調整房屋耐用年數及折舊率,且目前六都一致,因此「110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不再調整。
►地段率等級表 維持11級距
另外針對地段率,為檢討不合理的街路地段率,市府建置彩繪地段率地理資訊系統,蒐集土地公告現值資料,搭配全體動員實地勘查,並運用大數據資料檢核各里的地段率,在考量商業、交通發展情形、房屋的供求概況、各該不同地段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後,決議桃園市地段率等級表維持11級距,最低地段率為80%,最高地段率為180%,調升247條,調降35條,共計調整282條街路數。
在擴大公共工程減徵範圍方面,參酌其它五都減徵情形後,「110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配合市內進行的重大建設提供租稅優惠,原先僅以施工道路兩旁的房屋進行減徵,2021年7月起擴大為以施工道路為主要通道的巷、弄內房屋亦可減徵10%,後續也將透過各類管道及稅務活動加強宣導,持續提供親民的稅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