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票券業成炒房幫兇 金管會明定不動產保證30%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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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9日電)打炒房再出手,金管會今天公告法規草案,未來票券公司辦理不動產業保證餘額占保證總餘額將不得逾30%上限,若是對非不動產業辦理保證,但資金提供集團從事不動產業的關係企業使用,也必須計算在內。

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止,全體票券公司保證餘額為新台幣5981億元,以此試算,全體票券公司對不動產業辦理保證餘額即不得超出1794.3億元。

金管會今天公布「票券金融管理法第31條第2項授權規定」草案,預告期定為14日。金管會指出,票券公司經營短期票券的承銷、經紀、自營及保證業務,扮演發揮貨幣市場功能的角色,為避免票券公司信用資源過度流向房市及維持金融市場穩定,金管會擬發布3大新規。

第一,票券公司不動產業保證客戶的歸類,除依票券公會所定標準外,對非不動產業的保證,資金若是提供集團從事不動產業的關係企業使用,也應納入控管。

第二,票券公司對不動產業保證餘額占保證總餘額比率不得超過30%。

第三,票券公司在徵審階段應確實執行認識客戶(KYC)作業,以正確歸類不動產業保證業務,並將相關作業納入內部稽核及自行查核重點。

此外草案明定,若草案順利通過,將即刻生效,目前未符合限額規定的票券業者,將給予6個月調整期,自法規發布日起6個月內將辦理不動產業保證比率調降至30%限額內。(編輯:潘羿菁)1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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