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危老自救 先瞭解危老重建3大流程2類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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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訊】凡是在台北市都市計畫範圍內非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文化局)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的合法建築物,且符合下面二類資格之一,就可適用〈危老條例〉申請重建。


近年來防災意識提升,消防設備及救災觀念日益進步,對新建建築物的各項法令規定是更加嚴謹,確保災害來臨時,靠建築物本身的安全設計,能有效增加救援時間,更能保障住戶安全。

據統計台北市老屋屋齡超過40年建物比率40.39%,為六都最高,更有高達70.58%的建物屋齡超過30年。另外至2017年推動以來,台北市危老重建計畫申請量756件及核准率83.72%也是全國之最,推案量逐漸成長。

只要你家是都市計畫範圍內非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文化局)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之合法建築物,且符合下面二類資格之一者,就可適用〈危老條例〉申請重建。

危險資格

經建築主管機關(都市發展局)依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

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

老舊資格

屋齡30年以上,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者。

屋齡30年以上,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未設置升降設備者。

另外辦理危老有三大流程,確認適用條件,報核重建計畫,申請及核發建築執照,瞭解這三大流程就能快速掌握建築物重建的過程!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處長劉美秀強調,所有階段,最困難的是取得建築物的所有權人100%同意!想要推動危老重建,住戶的團結最為重要。

最後,劉美秀表示危老最大特色就是「快速通關」、「獎勵明確」及「稅捐優惠」,再次呼籲了解三大流程及二類資格的市民朋友們,危老重建申請及相關獎勵措施是有申請期限,如果有計畫申請,務必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