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全國聯合會建議 囤房稅課徵對象應針對5戶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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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22日電)多縣市研議實施囤房稅,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建議,地方政府應維持現狀,不應實施囤房稅,避免房東稅負增加,並將成本轉嫁給房客,導致房屋租金走揚;若要實施囤房稅,建議針對5戶以上者列為課徵對象。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天舉辦年終記者會。理事長張世芳指出,七大都會區今年前10月交易熱絡,買賣移轉棟數均較去年同期成長,市況「北溫南熱」,預估全台今年買賣移轉棟數約達33.4萬棟,將創2014年以來新高。

他指出,除了台商資金回流潮,大量資金流向房市,加上台股表現凌厲,部分投資人將股市獲利移轉至房地產,帶動房市熱潮。此外,全球性通膨來襲,各大城市房價走揚,房地產成為資金避風港,推升房市熱度。

展望明年房市,在資金潮、「股轉房」與預期通膨心裡下,將持續推升明年房市買氣,且蛋白區漲勢大於蛋黃區;七大都會區中,台南、高雄房市受惠科技廠建廠效應,仍是房市焦點,需求將持續成長,預估房價將逐步追上其他都會區。

地方、中央齊心打房,多個縣市表態研議囤房稅,張世芳建議,地方政府不應實施囤房稅,避免房東將課稅成本移轉房客,讓全台房價走揚。

若實施囤房稅,應採循序漸進,並以「5戶為基準」,針對擁有5戶以上者課徵2.4%稅率。他舉例,若民眾繼承一戶房產,自行購入一戶房屋,再為2個孩子各添購1戶房產,總計持有4戶。因此,針對5戶以上者課徵囤房稅較合適。

張世芳也說,政府應維持低利環境,推出加強版優惠房貸方案,「高成數、高年限、高寬限期、低利率」,幫助年輕人輕鬆購屋。(編輯:林淑媛)1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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