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三讀 學者:業務推動須跨部會溝通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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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8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數位發展部組織法,學者認為,政府數位轉型是順應潮流,資安設立專責單位確實有必要,但後續推動業務時也要留意跨部會溝通整合。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數位發展部組織法,明定其掌理的10大事項,包括國家數位發展政策、通訊傳播與數位資源的規劃、推動,及數位科技應用與創新發展環境的建構等。

數位發展部業務分成2部分,一方面會新設資通安全署與數位產業署,另一部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經濟部、交通部、國發會與行政院資安處等5大單位,也有部分業務移轉到數位發展部。

成大電機系教授李忠憲告訴中央社記者,政府數位轉型是順應時代潮流,新設立數位發展部是好的方向,預料可以在資料生意跟資安防護領域發揮功能,因為政府跟民間都有豐富的資料,具備發展「資料生意」的商機。

李忠憲表示,數位時代下,政府跟民間都有豐富的資料,法律規範應該更為明確,避免侵犯隱私,也才能後續資料使用、應用更為順利。

李忠憲指出,資安部分需要蘿蔔也需要棒子,才能協助產業前進發展,相關法規規範不能只是規範民間廠商而已,政府部門也要遵守相關規定。

真理大學資工系助理教授蘇維宗則認為,近年外界都很關注資安議題,政府針對資安設置專責單位確實有必要;不過,資訊相關政策可能涉及多個部會,未來數位發展部在推動業務時,必須留意如何跨部會溝通整合。

另外,蘇維宗說,目前學校也有培育相關資安人才,但比較屬於防守方的訓練,數位發展部未來如果有相關資安人才培育計畫,可以思考如何引入更有實戰經驗的專家,讓資安人才更具實戰應變能力。(編輯:林淑媛)11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