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新違建 北市推房屋過戶檢附無違建證明

分享到

【台北市訊】在台北市購屋置產的民眾請注意,辦理產權登記移轉時,如果沒有檢附由開業建築師所簽證的「無違建證明」,在地政事務所通報之後,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會派員查察,若有違建事實會查報拆除。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2015年8月20日訂定〈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依該處理措施規定,2015年9月1日以後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於辦理產權登記移轉時,得檢附由開業建築師所簽證的「無違建證明」,未提出證明者,台北市建管處於地政單位通報後,應立即派員進行違建查察,以達遏止新違建產生之目標。

未檢附無違建證明 列管複查

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處長劉美秀表示,自2015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止,經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通報有檢附「無違建證明」案件計有1萬4,693戶,另未檢附「無違建證明」案件有3萬1,630戶,台北市建管處皆於收到地政單位通報後即刻派員查察有無違建情事。

此外,為了加強新建物之管理,對於每一個新建案於領得使用執照後,建管處台北市亦訂有相關複查機制,不定期派員勘查有無搭蓋違建情形,並持續列管二年,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止,領得使用執照計有1,340個建案,總計3萬8,605戶皆依序派員現場勘查,並持續列管不定期複查,一經發現違建情事,即優先查報拆除。

通報機制搭配複查列管 遏阻違建

經統計2015年9月1日以後完成的新建案,經台北市建管處派員勘查有違反規定而查報之違建計有1,748案,約只占同時期台北市違建查報案件3萬6,577件之百分之四點七,絕大部分屬陽台加窗之類型,且每件違建案都列管並優先執行拆除。

由於台北市政府對於建築物合法使用的重視,自2015年9月起結合地政與建管單位的「通報機制」和另搭配新領得使用執照的「複查列管機制」,已有效避免新違建之產生,劉美秀特別呼籲市民了解市政府遏止新違建產生的決心,切勿心存僥倖而違法搭蓋違建,以共同維護台北市公共安全及都市景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