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0日電)太陽下山供電缺口大開,台電與夜尖峰問題直球對決,新時間電價試辦近半年,電子、鋼鐵、零售等用電大戶均響應,台電預期,時間帶移轉搭配需量反應,有望在夜尖峰時段發揮總計150萬瓩抑低效益,相當於近3部台中電廠機組發電量。
303大停電當天,太陽光電在傍晚逐漸削弱至零,部分煤氣機組又尚未完全恢復滿載,這段「空窗期」導致南部地區晚間處於「復電後又停電」窘境,造成民怨四起。
過去尖峰用電時段為白天,近年已逐漸挪移至傍晚、甚至晚上,因應再生能源時代來臨,為提升夜尖峰供電餘裕,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去年9月23日同意台電所提的新時間電價自由選擇方案,盼透過用戶移轉用電時間,紓解夜尖峰壓力。
簡單來說,新舊電價方案主要差別在於尖、離峰時間的不同,以夏月電價為例,新時間電價將尖峰時間由原先上午10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移至下午4時至晚上10時,半尖峰、離峰時間也有所改變。
此方案將一路試辦至今年9月,搭配電費保護機制,總電費以「試辦電價」及「現行電價(選用前的電價)」兩者之中,取較低價者計收,用戶不用擔心電費因此增加,截至目前共8260戶參與。
台電業務處表示,工業用戶製程容易調整,例如三班制工廠用電,透過電價誘因,可將一部分製程挪至白天,抑低效果顯著,全台2萬5000戶高壓用戶已有3成響應,包含電子、鋼鐵、水泥、零售、其他製造業等,業別達百餘種。
經台電評估,時間帶移轉可使需量反應在夜尖峰發揮150萬瓩的抑低效益,相當於近3部中火機組發電量。
業務處指出,近年已推動多種需量反應措施來引導用戶抑低用電,但僅靠需量反應提供獎勵效果有限,仍須在時間電價的計價基礎上,於尖峰時間傳遞正確的價格訊號,以價制量,才能真正發揮效益。
從需求面管理夜尖峰用電,是歐美日韓常見手法,台電去年先是修正既有需量反應的抑低時段,將執行時間延後至下午1時至晚間8時;今年3月起也針對晚間6時至10時,設計彈性夜減時段方案,提供2、3、4小時的選項供用戶自由選擇,並給予不同電費回饋,以擴大用戶參與。
此外,由於517大停電徵調廠商發電機支援成效良好,台電自去年12月起建立向民間發電機買保險機制,以便於緊急時舒緩供電壓力。(編輯:潘羿菁、楊凱翔)11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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