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補助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 每瓩最高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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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7日電)經濟部今天表示,目前國內燃料電池供應鏈已具相當量能,鼓勵法人、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學校設置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每案將補助裝置容量1至500瓩,每瓩最高補助新台幣7萬元,30日前受理申請。

配合國家能源轉型政策,經濟部能源局訂定「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補助要點」,鎖定設立登記或立案的法人、公私立醫療機構及學校,只要設置燃料電池發電系統,就給予補助,申請時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

根據能源局規劃,每案補助裝置容量為1瓩至500瓩,每瓩最高補助7萬元,包括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新品、周邊設備及3000小時運轉燃料費等安裝設置費用,最高補助金額上限為總設置費用50%。

能源局表示,目前國內燃料電池供應鏈已具相當量能,補助設置的燃料電池發電系統在進行連續72小時試運轉、通過第三方機構現場查驗後,能進行系統長時間運轉,驗證發電系統的耐久性、可靠度及發電性能。

能源局進一步指出,長時間運轉為3000小時或累積達3500小時以上,而透過補助,可協助朝商業化應用發展,並提供分散式電力來源。(編輯:潘羿菁)11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