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息年壽險業強打利變保單 金管會告誡3件事不可做

分享到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7日電)全球進入升息年,壽險業開啟新戰局,陸續調高利變保單宣告利率比拚。金管會強調,業者不得以提升宣告利率為市場競爭手段,行銷話術不得單獨以宣告利率等條件與其他商品比較,且不得以宣告利率調升或僅以投資目的為銷售訴求。

美國聯準會(Fed)3月啟動升息,全球陸續進入升息循環,可望驅動利變保單買氣走熱,壽險公司競相調高美元利變保單宣告利率,引起金管會注意,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今天特別告誡保險業應落實「3不」。

第一,保險業應落實利變保單風險控管及售後管理機制,不得以提升宣告利率作為市場競爭手段;第二,保險業在銷售保險商品時,所使用的廣告、文宣及行銷話術不得單獨以宣告利率或保單報酬率等條件與其他金融商品作比較;第三,保險業不得以宣告利率調升或僅以投資目的作為銷售訴求,藉以扭曲保險保障本質,導致消費者誤解而衍生爭議。

張玉煇說,為維護保戶權益,金管會已針對利變保單,要求保險業者送審時應進行利潤測試及敏感度分析,且銷售後應定期召開商品管理小組會議,檢視宣告利率與區隔資產投資報酬率偏離程度、潛在影響現在或未來清償能力、資產負債配置允當性等。

此外,他也提醒民眾注意4件事,第一,宣告利率是保險公司將保戶所繳交的保費作有效資金運用,並就所獲得的投資報酬扣除相關行政費用率後,用以計算利變保單保價金的利率,非保單存續期間全期固定或保證利率,也不等於投資報酬率。

第二,各公司宣告利率有高低差異,消費者購買時不宜僅以一時宣告利率較高作唯一考量,同時也要瞭解各公司宣告政策及歷史宣告利率情形,且應先向保險公司索取保單條款樣張,詳細檢視商品保險範圍是否符合自身需求。

第三,利變保單雖有宣告利率機制,但因利變保單為長期契約,若保戶要提前辦理解約,保險公司仍會收取解約費用,保戶可能因提前解約而導致無法拿回所繳保費的全部金額。

第四,外幣收付的利變保單保費及保險金等款項給付幣別均為外幣,購買前應特別注意匯率風險。(編輯:楊蘭軒)111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