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加價無上限 明年起4種危險駕駛逐次加2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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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4日電)4種重大違規汽車駕駛,明年起強制車險將遭加費。金管會研擬,未來前一年度若有4種重大道路違規紀錄,隔年車主強制險保費加費將以違規次數乘以新台幣2700元起跳且不設上限。

危險駕駛肇事案例頻傳,繼酒駕強制險必須加費後,金管會和交通部研商,將出現4類重大道路違規的汽車駕駛納入強制險加費對象。

被加費的4類對象是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2項規定,包含汽車駕駛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60公里;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4類違規行為肇事者。

金管會今天正式公布強制車險重大違規加費費率表,加費額度將以前一年有重大違規紀錄次數乘上固定金額2700元,且不設上限。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指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修正草案預告期定為60日,最慢今年第3季正式上路,針對4類重大違規行為,明年起強制車險投保義務人的保費就會變貴。

車主要注意,未來若借車給他人,他人發生4類重大違規肇事,將是車主、即投保義務人強制車險保費變貴,且若車主名下有3台車,3台車強制車險保費都會被加費。(編輯:楊凱翔)11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