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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5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經調查發現,凱基商業銀行行員涉挪用客戶款項,並有行員與客戶間有資金往來,開罰新台幣600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侯立洋指出,凱基銀行北門分行行員於109年4月至110年1月間私自代客戶臨櫃辦理交易,挪用客戶款項119萬元;同時,繼光分行行員於103年12月至108年5月間與客戶行內外帳戶間也有資金往來情形。
侯立洋表示,依銀行法規定,核處凱基銀行600萬元罰鍰。(編輯:林淑媛)11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