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來首調港埠費率 港務公司:原則整體調漲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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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22日電)台灣港務公司今天表示,台灣港埠費率已24年未調整,將提出「港埠業務費合理化調整方案」,以整體調漲10%為原則,預計7月底報請交通部核定,待核定後,將公告半年正式實施。

台灣港務公司今天下午於高雄展覽館召開「港埠業務費合理化調整方案」說明會,向各港拖船、帶解纜、給水、裝卸等港埠服務業者及航商、貨主、相關公協會代表共百餘人說明調整方案,另部分業者以視訊方式與會。

台灣港務公司會後發布新聞稿表示,台灣港埠費率自民國87年通盤性調整後,至今24年未調整,已無法反映港埠服務業者的作業成本及船舶大型化趨勢,港務公司4、5月陸續辦理8場座談聽取意見,今天召開說明會說明新費率方案。

台灣港務公司表示,調整後方案以整體調漲10%為原則;另因應船舶大型化新增修正相關港灣收費級距,碇泊費部分,既有級距費率調漲10%,原6萬總噸以上級距,調整為6萬至12萬、12萬至18萬及18萬總噸以上級距。

曳船費部分,既有級距費率調漲10%至35%,整併未滿1400匹馬力級距,原5000匹馬力以上級距,調整為5000至6000匹、6000至7000匹、7000匹以上馬力級距。

帶解纜費部分,既有級距費率調漲10%,原1.5萬總噸以上級距,調整為1.5萬至3萬、3萬至6萬、6萬至12萬及12萬噸以上級距。

此外,垃圾清理費更名為「港區清潔維護費」,計費單位由日改為24小時制,並新增浮筒作業纜工費加成50%等。台灣港務公司表示,已充分採納航商業者意見,期能凝聚收、付費雙方共識。

台灣港務公司指出,方案預計今年7月底報請交通部核定,待交通部核定後,將公告半年正式實施,期望港埠費率調整後,可健全台灣港埠產業環境,並帶動港埠服務業者提升服務品質及基層勞工薪資水準。(編輯:郭諭儒)11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