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鄭鴻達台北28日電)經濟部今天發布公告,要鼓勵太陽光電案場設置儲能系統,讓太陽光電在白天生產的電能,也可以在晚上利用,盼提升太陽光電發展與供電彈性,有效舒緩夜尖峰供電。
經濟部今天公告「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中華民國111 年度競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鼓勵光電案場設置儲能系統,以增加夜間供電能力的同時,也擴大太陽光電的設置容量。
能源局說明,以躉購費率機制推動儲能結合光電設置,是台灣創新做法,透過本作業要點可協助建立國內市場機制,並帶動國內產業發展,為將來推動太陽光電案場全面設置儲能鋪路。
經濟部說,這次公告推動的光電結合儲能系統,主要是用於將白天太陽光電生產的電能移轉到晚上使用,可有效舒緩夜尖峰供電,且因部分的電能移轉到晚上輸送,白天能併網的太陽光電就更多,提高同一條饋線的利用率。
經濟部表示,因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在國內尚為起始階段,而競標機制規範申請人需為較專業的太陽光電發電業,其儲能系統則應規劃設置於已取得電業籌設或完工併網1000瓩以上的第一型太陽光電案場。
經濟部表示,透過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機制,保障業者合理利潤,並以競標方式決定儲能系統輸出電能的躉購費率,來鼓勵光電發電業參與儲能系統建置。
此外,儲能系統也須在得標後一年內完成建置,將白天太陽能電力存入儲能系統後,並在台電公司公告的夜間指定時段內,將電力輸出到電網。
能源局表示,推動光電結合儲能設置,不僅能將部分電力提供夜間用電需求,還能適度釋放已趨飽和的饋線容量,以建置更多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有雙重意義。(編輯:林興盟)1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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