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租套房裝獨立電表省電費?台電:房東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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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30日電)電價調整方案明天上路,住宅公設或租屋族共用電表恐受影響,針對套房裝置獨立電表計費可能性,台電表示,需由房東向台電申請,並委託水電分隔屋內線路。

台電建議,用戶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選用時間電價方案,節省電費支出。

台電透過新聞稿表示,現行住宅公設部分可依社區不同規模,分為大型公設用電,如停車場、消防、休閒設施等,以及電梯等小型公設用電2種。其中,大型公設用電多採「低壓電力」電價計費,不受本次電價調整影響;小型公設用電則多採累進電價計費,每月用電超過1000度部分,確實會受影響。

因此,台電建議,小型公設或分租套房共用電表者,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改採時間電價計費,因本次時間電價不調整,即可不受影響;另因尖離峰時間分開計費,也可善用離峰時間用電或節約用電降低電費支出。

台電表示,用戶可利用台電官網首頁「用戶服務/網路櫃檯」的「時間電價試算評估」進行電費試算,或電洽台電各區營業處。

至於是否可就各套房裝置獨立電表計費,台電表示,需由房東向台電申請並委託水電分隔屋內線路,因此需視房東意願而定。

根據試算,每月用電2000度的住家或公設,夏月一個月電費為1萬362元,7月起最高級距每度單價調整9%,電費將增至1萬942元,多出580元、5.6%;若改為「時間電價」計費,以簡易型時間為例,夏月尖峰每度約4.44元、離峰時段1.8元,一個月電費約6315元,省下4627元,電價帳單每兩月收一期,一期即省超過9000元。(編輯:林淑媛)11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