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跨局申報遺產稅 上限提高至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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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7日電)為方便民眾就近至任一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不受戶籍地限制,財政部訂定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配合實務需要於今天修正內容,即日起,可跨局申報案件的遺產總額上限,由新台幣2500萬元調高至3000萬元。

財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自2019年12月1日起生效,對遺產總額在2500萬元以下、被繼承人遺產及扣除額項目單純,且檢齊證明文件者,提供遺產稅跨局申辦服務,由代收國稅局收件、核定及發證。

自今年1月1日起,各地區國稅局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對符合一定條件的遺產稅案件提供稅額試算通知書,經納稅義務人核對試算內容無誤,線上登錄或簽章遞、寄送回復確認,就可以完成遺產稅申報。

財政部說明,為因應實務需要,主動檢討作業要點,修正可跨局申報案件的遺產及扣除額規定;其中,遺產總額上限金額由2500萬元提高為3000萬元;財產種類方面,增列投資理財帳戶、電子支付帳戶、記名式儲值卡、基金、信用合作社之社員股金、短期票券及保險;同時,金融機構未償債務扣除額上限金額,由500萬元調高為700萬元。

此外,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出售不動產,其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合計超過5百萬元,則不適用跨局申報。

針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案件,財政部指出,經納稅義務人填妥國稅局提供的確認申報書,可在遺產稅申報期限屆滿前,跨局臨櫃遞送回復確認;若納稅義務人因增列遺產或扣除額,等改採自行辦理遺產稅申報者,列報資料與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內容相符部分,可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編輯:蘇志宗)111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