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5日電)台新金和新光金是否合併有譜,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2家金控是否真的合意要進行合併,金管會沒有收到確實訊息;日前證交所針對2家金控開罰,也是要表達處理合併時對外發布重訊應非常審慎。
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及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同出於新光集團,2002年新光金和台新金曾有意合併,不過最終破局,並留下「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山頂會合」的名言。近日新光金及台新金又開始啟動合併可行性評估,引發外界熱議「山頂會合」時機點是否已到。
黃天牧今天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指出,台新金和新光金是否真的有合意進行合併,金管會沒有收到確實訊息;日前證交所針對2家金控發布重訊流程開罰,罰款額度雖不高,但基本上是要表達一個態度,即金融業在處理合併議題,對外發布重訊應非常審慎。
談到金融機構整併,黃天牧說,自2004年8月至今已有59件金融機構合併案,近幾年較顯著的案例是元大銀行併大眾銀行、開發金併中壽、台新金併保德信人壽、富邦金併日盛金等,除富邦金併日盛金是非合意併購,其他均為合意併購。
黃天牧指出,金管會2018年修改金控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給予金控一開始可用10%參股的資本誘因,金管會對金融市場併購態度是「尊重市場機制」,合意或非合意併購,均有遊戲規則處理。
他說,外資通常會用「fragmentation(碎片化)」形容台灣金融市場,即意指台灣市場沒有像國外超級大型金融機構存在,但黃天牧觀察,金融市場需要大型金融機構,但中小型金融機構也可能是利基型存在,像有些信合社客戶服務就做得很好。
黃天牧表示,民眾需要不同金融機構,有民眾覺得小型金融機構比較親切,喜歡和小型金融機構往來,有民眾覺得大型金融機構提供的商品較完整,基於國際化需求想和大型金融機構往來。
他進一步指出,金管會要提供良善機制,讓願意合併的金融機構有好的遊戲規則可以走,若國內大型金融機構願意繼續再壯大,基本上只要雙方合意並合乎規定,金管會都不會反對合併。(編輯:林淑媛)11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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