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0日電)統一集團收購家樂福60%股權後,將與全聯並列本土量販超市雙強。學者指出,初期營運看,統一自家品牌產品在家樂福陳列品項、數量將比以前更多;基於消費者對通路品牌的忠誠度遠高於商品品牌,「統一不會放棄家樂福既有特色」。
台灣家樂福出售案塵埃落定,由統一集團以新台幣290億元取得法方全部股權,交易完成後,統一集團將取得全台340間門店經營權,129家商場、家樂福商標使用權、部分量販店及物流中心,若加計統一超商約6503間門市,統一集團等於穩坐台灣零售業霸主地位。
商研院經營模式創新研究所副所長李世珍表示,就交易的主客關係看,此項出售案起因家樂福在全球策略經營有新考量,將朝市場快速成長地區布局,因此割愛「金雞母」台灣家樂福;換言之,統一在出售案裡頭是「被動」角色。
李世珍指出,統一集團此次吃下法方股權,「等於轉變成主動出擊」,但初期營運不會有很大變化,且昨晚統一重訊提到家樂福品牌不會更動,顯示接手者仍須百分百遵循家樂福國際品牌政策要求,包含持續發展自有品牌等。
高雄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教授吳師豪從運營面認為,統一先前僅是「投資」家樂福,並無量販、超市實際經營經驗;因此,預期初期仍會先摸索,進行新嘗試、測試消費者反應,再滾動修正,消費者不至於有太大感覺。
吳師豪指出,現今消費者的購買行為,都是先選擇通路品牌,例如先決定是要去量販、超市或超商,「進去之後有賣什麼、我就買」;美國、日本曾做過相關調查顯示,消費者對於通路品牌忠誠度遠高於商品品牌。
吳師豪表示,可確定者,統一自家品牌產品在家樂福陳列品項、數量將比以前更多,將取代部分本國商品,法國品牌產品則不受影響,「統一不會放棄家樂福既有特色」。
吳師豪指出,家樂福是授權形式,統一買下家樂福60%股權後,每年仍須支付家樂福品牌授權權利金,「畢竟你還是要掛家樂福這個品牌,換了品牌,消費者就不認同了」。(編輯:林克倫)1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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