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9日電)經濟部今天表示,油電等4家國營事業110年度工作考成均為甲等;其中,台電因發生重大停電事故而有所扣分,但全年配合政府推動相關政策有成,綜合考評下,分數剛好達到甲等,依規定核發最多2個月考核獎金。
經濟部先前已審核通過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核發最高2.4個月獎金,加上考核獎金,國營事業員工最多可拿到4.4個月年終。不過,與停電事件有關主管及員工的獎金,將視情節輕重酌予扣減。
經濟部說明,所屬事業每年均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工作考成實施要點」,針對4家事業整體經營表現情形,包括業務經營、財務管理、生產管理、企劃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環保工安及其他等7大面向,再按個別事業部同性質訂定多項細部指標,進行綜合考評。
國營會表示,台電110年度曾發生重大停電事件及其他事故,已在「提高供電可靠度」、「提升核能安全績效」、「發電機組可用率」、「降低尖峰電力需求」、「電力供應穩定策略」以及「顧客滿意度」等指標加重扣分。
不過,台電因全年配合政府推動多項重大績效,包括動員超過3000人執行全國中小學「班班有冷氣、校校會發電」營造永續校園,更讓作為離岸風電併網關鍵樞紐的彰一開閉所提早半年上線,提供1.5GW併網量,以及全國最大地面型太陽光電場啟用等,在國家能源基礎建設上也有許多貢獻,綜合各項考評加總下,剛好達到甲等標準。
國營會補充,台電全公司員工,依規定雖可核發最高2個月的考核獎金,但個別員工仍會依據個人表現不同,最終領到獎金也會不同;考績不好、例如與停電事件有關主管及人員,也會因情節輕重,可能完全沒有獎金。
至於台糖公司的考成為甲等,去年虧損的中油及台水也列為甲等。國營會解釋,兩家公司虧損原因主要是為「凍漲油氣、穩定物價政策」及「抗旱分擔停灌補償費」所致,經專家學者組成的「經營績效獎金審議會」決議上述原因無關公司實際績效,因此並未影響工作考成相關財務指標評分。(編輯:潘羿菁)11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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